疫情税务政策

  • 疫情税务政策:2021年疫情税务政策优惠

    湖北省疫情税收优惠政策湖北省疫情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如下:增值税: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,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

    2025年0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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